急,急,急!谁可以告诉我对方应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事件:我开车去某单位办事,因为没有通行证,被保安拦阻,双方发生口角。继而互相推打,该单位门卫室跑出5名保安对我进行殴打,在我跑出近100米后由于腿软摔到,被追上来的保安将头打破,胳膊打粉碎性骨折,这个事现在还在派出所审理,目前为止派出所还没有结论。
请问:打人的保安和雇佣保安的单位应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应该怎么办?我是否应该立即做法医鉴定?因为过两天还得做骨折手术啊。我如果对派出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请各位朋友帮帮我吧!!!
现在派出所说有人证明我是摔伤,其实都是雇佣保安他们自己单位的人作的证,
请问:
1、这些人证有效吗?我可只是一个人啊,没有旁证的;
2、另外,我头部缝了四针,右臂上肢粉碎性骨折,怎么才能证明不是摔伤是被打伤的呢?法医鉴定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吗?
3、现在打人的保安已经被释放了,如果保安跑了,我可以要求雇佣保安的单位进行赔偿吗?
4、因为雇佣保安的公司至今也没有出面,没有人管啊,我是否应该请律师???
参考答案:一、如果轻伤及以下,民事赔偿责任;
二、对方的证明力不强;
三、法医应该能得出正确结论;
四、可以要单位赔偿,因为保安在履行职责;
五、请律师当然比不请好,是不是请就要自己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