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分红
我和另外两人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我投入4万元,A投入4万元,B投入2万元.可是一年以后A,B又另外和其它人开了一家火锅店,而且是用我们店的招牌.在这一年中,A,B两人由于个人原因,在店内时间很少,几乎全是我一个人打点店内一切,可每月分利润时却按当时参股百分比进行分配,这样合理吗?应该怎样分配才合理?
参考答案:合伙的生意不好做,弄不好连朋友也没得作了。
公平的分配办法是:作为合伙人安投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什么叫利润?利润中是否需要扣除你作为经营者的操心费(按一般火锅店管理人的工资),这在你们三人合伙时就应该明确。如果没有操心费在分成比例上就应该有说法。
至于新开的店,现在的店面法人是谁?你火锅店的性质是合伙企业还是个人独资还是其他形式?如果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企业性质,那你完全可以对新开的连锁提出你的意见,如果不是,可能你就没有权力干预了。
合伙做生意,财务透明化,采购、收款等等一系列问题必须 否则很难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