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要学生交一些日记,周记属不属于侵权?学生有权不交吗?
老师所说的那种日记跟你想的日记不是一个意思,我们主动写的日记可以写下自己的一些很个人的想法以及自己的隐私,但老师并不是要求我们交这种东西啊,他们所说的日记在我看来就是一篇小作文,只不过是写些当天你的所见所闻所想而已,开头用“今天”而已。日记也算是写作中的一种体裁,老师要求我们写日记交日记,也是为了锻炼我们的写作能力啊,又不是偷看我们私下的日记,这应该算不得侵犯隐私权。再说,他们让我们交日记,至于交什么,这个主动权还是在我们手中阿,你可以在日记中写一些公之于众的想法,发表一些感慨之类的,这样就涉及不到自己的隐私;如果自己主动把写有自己隐私的日记交给老师的话,那算你自找,也不是老师侵犯你隐私权阿。